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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反目不能归罪于亲子鉴定
日前,重庆渝中区法院审结一起离婚案件,两人离婚的原因是经过亲子鉴定,丈夫最终认定三岁的孩子不是亲子。 

张丽与陈强是2000年登记结婚的。婚后数年,一直没有要孩子。2009年年底,妻子突然怀孕生子。起初,冯先生并没有多想,只是周围的朋友提醒他,这孩子跟他有点不像。陈强起初不在意,后来 算了一下妻子怀孕的月份才让他大吃一惊。因为那时妻子正在外地进货,大约两个月后才回渝,不久妻子就说怀孕了。

陈强非常气愤,向妻子问孩子的真实身份,张丽见事情瞒不住了,只好承认孩子不是丈夫的,说完就抱着孩子回了娘家。转眼间,二人分居已两个月了。春节刚过,丈夫就提出对孩子做亲子鉴定,妻子也表示同意,于是两人带孩子到重庆正圆基因检测咨询中心做了鉴定,鉴定结果证实孩子不是丈夫的亲生子。在法庭上,妻子承认自己有过错,并将家里的财产留给丈夫,而丈夫也没有追究妻子的过错责任,法院判决二人离婚。

据记者了解,近来本市有多起离婚案件中有亲子鉴定在其中作为离婚证据。很多人说亲子鉴定是造成离婚率上升的原因,其实夫妻反目不能归罪于亲子鉴定,而应该归咎于一方的不忠与行为的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