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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无声消失后带着孩子出现
  “1000块一个月,请个保姆也远远不够啊。”走出法院的大楼,30岁的陈丽(化名)差点掉下泪来。

  刚才在法庭上,对面的被告是她曾经的男朋友。

  作为原告,陈丽没有请律师。相反,对面的前男友刘华(化名)则正儿八经地请了代理律师。

  “有这个请律师的钱,为什么不肯多给孩子一点呢?”一开庭,陈丽就把这句话甩过去。

  两个人还没结婚就分手了,如今闹上法院,这一切源于意外降临的孩子。

  怀孕女友不声不响消失

  陈丽30周岁,在重庆多年,工作收入不错。刘华35岁,老家在四川。

  2010年12月,陈丽通过刘华的同事介绍,认识了刘华。刘华是下沙某高校老师。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次年5月,陈丽提出分手,并消失了一段时间,此后又联系刘华,如此反复多次。7月下旬,陈丽在电话里告诉刘华:“我已怀孕。”刘华有些意外,不相信,约定8月13日去医院做孕试。8月9日,陈丽不声不响离开了重庆,回到了成都老家,她后来的解释是,重庆太热,而刘华对她太冷,没来探视和照顾她。

  此后双方无联系。2012年2月,陈丽在老家产下一女。6月,陈丽终于主动联系到刘华,想“给他一个照顾母女俩的机会”。刘华以及自己的父母都不太相信,为何等到小孩子四个月大了才告诉他们。

  男方提出做亲子鉴定

  “你们现在要认养孩子,否则等孩子长大,与你永不相认!”陈丽把话说得很绝。

  刘华这时提出做亲子鉴定。不久,陈丽带着孩子回到重庆。

  在亲子鉴定之前,刘华一家不肯支付任何抚养费。陈丽于是将刘华告上法院,索赔孩子的抚养费。

  上月下旬,亲子鉴定结果出来,确认为陈丽与刘华所生。鉴定费4500元,由提出此要求的刘华支付。

  开庭前,陈丽经过法院的劝导,将诉求的抚养费由每月3500元降到1500元。

  开庭了。法院对双方感情谁对谁错不予过多辩论。法官说,你们吵得越多,关系越差,对孩子今后越不利。

  男方获得每周一次探视权

  “你比我有钱,我每月收入只有3700元。”刘华呈递了学校盖章的收入证明。

  尽管对刘华的实际收入不予认同,陈丽最后还是做出了让步。经过邱法官调解,刘华同意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1000元。医疗费和教育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法院最终的调解书也写明了,孩子的父亲拥有至少每周一次的探视权,具体可由双方今后再协商。

  刘华多次强调,陈丽性情反复,看不起他,嫌弃他当老师贫穷,工作多年没有房和车。而陈丽则表示,刘华在恋爱期间极度抠门,把钱包捂得紧紧的,连洗个车的钱都不肯付。

  在法庭休息时,刘华的母亲告诉记者,得知亲子鉴定结果后,她和刘华冒着大雪赶去陈丽家看望孙女,遭遇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