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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拒做亲子鉴定 男子离婚索赔胜诉
  婚后妻子刘丽生下儿子,可陈伟发现孩子长得一点都不像自己,因以前一直怀疑妻子生活不检点,陈伟委托重庆正圆基因检测咨询中心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儿子不是自己亲生。2013年10月,刘丽起诉至法院,以夫妻感情破裂要求与陈伟离婚。陈伟要求妻子赔偿结婚、孩子生产等自己所花费用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被告陈伟在答辩中称,同意与原告刘丽离婚,但在结婚时支付给刘丽的礼金31600元、婚后给刘丽买保险支付了10000元、刘丽生产住院支付医疗费3757元以及鉴定费2388元,共计47745元应由刘丽赔偿给自己,并提交了相关证据,刘丽表示认可。
 
  陈伟还提出离婚是因刘丽与他人生育一子,要刘丽支付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刘丽对鉴定结论不予认可,认为是陈伟单方委托的,没有法律效力。针对刘丽的辩解,法院组织双方再做亲子鉴定,刘丽拒绝。
 
  最终,法院判令原、被告离婚,小孩由原告刘丽抚养,并判令刘丽返还陈伟47745元及赔偿1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法官说案]
 
  女方存较大过错,支持男方请求
 
  法官对这起案件的判决作出了相应解释。
 
  在这起案件中,法院对原告提出离婚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在赔偿方面,女方在主观上存在欺骗陈伟的故意,并在婚姻关系中存在较大过错,法院支持男方要求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但法院认为男方主张的数额过高。
 
  此案中,男方单方面委托做的亲子鉴定,但鉴定出自权威机构,且女方拒绝再做亲子鉴定,故法院依照其他一系列证据,对于这一鉴定结果予以认定。但这并不等同于,在离婚案件中,一方拒绝亲子鉴定,就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