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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拒做亲子鉴定 法院判男方不支持抚养费
重庆正圆基因检测咨询中心9月14日讯,父亲的亲子鉴定要求遭到女方拒绝,而她要男方支付抚养费的诉求也未获法庭支持。前日,潼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
 
原告刘强诉称:他与被告张艳于2003年初同居,2007年4月9日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目前夫妻感情已破裂,诉求判令离婚。刘强表示:同居期间张艳生育的女儿,不是自己亲生,请求将女儿判由被告负责抚养,自己不支付抚养费。
 
被告张艳辩称,其同意与刘强离婚,也同意抚养丽丽,但丽丽是原告亲生女,要求原告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500元。
 
庭审中,刘强申请对丽丽做亲子鉴定,但张艳明确表示不同意。
 
法院认为:刘强诉求离婚,张艳同意,对刘强的诉求,法院予以支持。因张艳拒绝对女儿做亲子鉴定,致使女儿是否是原告亲生一事实不能得到确认,且刘强坚持认为丽丽非其亲生,故对张艳请求刘强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