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是:亲子鉴定 > 新闻中心 >
 
离婚四年后做亲子鉴定 发现她不是我女儿
  重庆正圆基因检测咨询中心8月29日讯,离婚四年了,父亲张林一直都怀疑6岁的女儿不是亲生的。为了“澄清”父女关系,张林诉至法院,请求亲子鉴定。法庭在征求各方意见后,依法启动亲子鉴定程序。经过鉴定,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认原告张林与被告张丽不具有亲子关系(无血缘关系)。
 
  张林与刘倩2005年登记结婚,2007年刘倩生下女儿张丽,张林非常高兴,把女儿视为掌声明珠,疼爱有加。由于张林的工作要经常出差,夫妻之间聚少离多,张林从外人口中听到一些关于妻子的闲言闲语,二人逐渐产生矛盾,并于2009年协议离婚,女儿归女方抚养。离婚后,张林心中一直有一个疑问,到底女儿是不是自己亲生?每次看到活泼可爱的女儿叫自己爸爸,张林心中都异常矛盾痛苦。随着女儿一年一年长大,张林越看越觉得女儿和他长得不像,和他的家人也不那么亲,总感觉缺乏一种血缘的亲情。为了求得真相,2013年6月张林诉至法院请求亲子鉴定确认父女关系。
 
  因亲子鉴定涉及夫妻双方及子女的人身、财产、名誉等诸多方面问题,可能损害女方及子女的利益,伤害他们的感情,对婚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进行亲子鉴定,需经过夫妻双方同意,如果子女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还要征求子女的意见。本案中,孩子张丽属于未成年人,其只能作出与自己年龄、智力相当的决定,像亲子鉴定这样的决定,孩子没有能力作出判断,为此,法院依法征求了孩子监护人刘倩的意见。经过刘倩同意,法院依法委托重庆正圆基因检测咨询中心对原、被告间是否存在亲生血缘关系进行司法鉴定,结论为:参照国际惯例和行业公认标准,在排除遗传变异、双胞胎、近亲等情况,以及本案所有被检测人均未进行过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前提下,认为张林与张丽不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的假设可以从遗传学角度得到科学合理的确认。综上,2013年8月28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认原告张林与被告张丽不具有亲子关系(无血缘关系)。拿到判决书后,张林的心结终于解开,张林表示虽然张丽并不是其亲生女儿,但是多年付出的感情无法收回,只要孩子还认他这个父亲,他会一直疼爱这个孩子。